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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度宜居集团公司宜居公寓费用标准公告

经研定,现将我司2018年度宜居公寓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基础租金

1、基础租金标准

2、享受大企业优惠政策月租金标准

凡一次性以公司名义租赁100套及以上房屋的企业可享受大企业优惠政策,给予基础租金优惠50%的优惠政策;

3、享受大学生优惠政策基础租金标准

合同租赁期三年,第一年免基础租金,第二年按基础租金20%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50%收取。

二、物业管理及服务费

上表中除金域华府1#楼、江南春城75#楼、三山时代广场8#楼、四褐山小区44#、50#楼委托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之外,其它我司直接管理的小区不分地段、不分小区、不分户型、不分楼层,物业管理及服务费统一调整为50元/套·月,公共能耗费调整为预收20元/套·月。

三、新的费用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