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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招聘人员公告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招聘人员公告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规模较大国有企业,因业务拓展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 00。

2.报名方式: 请登录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jugroup.com)查看招聘公告信息,并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将所有材料准备完成后通过邮件附件形式将材料附件投递至koyo1943@qq.com。

3.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学校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表审核投递简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于资格审核结束后以公告形式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 容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7] 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 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 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 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善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17] 24号 ) 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jugroup.com)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芜湖宜居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电话:0553-2882076。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将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劳动合同: 委托人力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3-2880059

附件1: 招聘岗位表

附件2: 报名登记表

附件3: 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