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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宜居

公司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公司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党委负责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按照“党委统筹、部门落实、人人有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三条  公司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网站、微信群、QQ群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报告会等的引导和监督。

第二章 新闻舆论阵地管理

第四条  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业务部门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并报告公司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响应、舆情会商、舆情监控、新闻发布等工作。综合事务部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  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制度。按相关要求,做好安排接待、采访安排、服务管理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 

 

第三章  门户网站阵地管理

第六条  网站管理遵循“一个平台、统一发布、逐级审批、专人负责”的原则。由综合事务部统一管理,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工作。

第七条  按照“谁经办谁供稿、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各部门信息员根据本部门事务职能范围内容更新或新闻事件及时组织稿件,填写《公司信息发布审核表》,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发布稿件、图片等资料审核,审批程序底稿编号留档备查并建立信息发布台帐。

第八条  员工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告,由综合事务部指定网络维护单位负责处理。

第九条  禁止任何人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四章  传统媒体阵地管理

第十条   综合事务部(党建办公室)和纪检办公室每年年底统计报刊种类和数量,做好报刊征订工作。

第十一条  严禁用公费、党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类报刊。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展示、报道我司项目信息,报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五章  新媒体阵地管理

第十三条  新媒体主要包括微博、QQ群、微信群、学习强国等,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各部门建立QQ群和微信群等,应及时向综合事务部备案。

第十四条  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的管理,各支部宣传委员为学习管理员,按月通报支部党员学习积分,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芜湖爱党建”平台,发挥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督促作用。

第十五条  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第六章  理论研究阵地管理

第十六条  举办讲座论坛(含研讨会、报告会、展览展播等)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各类专题讲座、论坛、研讨会的主题、参加人员、研讨文章和发言材料的审查程序。

第十七条  邀请公司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到外单位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经公司党委批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章  文化阵地管理

第十九条  综合事务部(党建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区域文化设施的内容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宣传栏、公告栏、党务公开栏等文化办公区域庄重和谐、健康向上。

第二十条  充分利用宣传栏、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等设施场所,广泛开展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员工违反政治纪律,制造、散布、传播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的及其他不当行为的,按照公司《员工奖惩办法(修订)》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修订之日起执行。自印发之日起原《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