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国际会展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一、标的简况
(一)标的名称:芜湖国际会展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二)采购人: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芜湖国际会展中心位于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7号,占地面积约207亩,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米,由展馆A、B、C、D、E、F馆、共享大厅和综合会议中心等建筑组成。项目需维保的电梯为30台(客梯14台,扶梯16台),电梯参数以采购人确认的现场实物为准。
二、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项目电梯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项目内容不一,须根据项目的电梯设备系统维保具体要求,但涉及主要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电梯维护保养可分为: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
1.1 半月保养:每台电梯要求至少每半月保养一次,时间不少于二小时,要求维护人员做到定人、定时、定梯进行保养。
1.2 季度保养:是在半月保养的基础上主要对电梯的各部件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特别是对安全装置的检查。
1.3 半年保养:半年保养主要在季度保养基础上对电梯的重点部位检查调整、维护保养。
1.4维保完成后的电梯应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符合相应的国家及地方标准。
2、 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每台电梯每年专用一本保养表,每次保养项目不得少于各相关表内要求。中标人维保负责人或公司管理人员要对保养员工填报的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
2.1维保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的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
(2)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的编号;
(3)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4)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5)维保记录应当经采购人电梯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2 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2)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2.3 在周期性巡视或保养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但不易进行即时处理的,在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可先予以详细记录,随后尽快及时的安排处理并做好记录。
2.4 电梯发生紧急维修的故障问题甲乙双方应在记录表上做详细及时的记录。
3、 维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电梯井道。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检修门、井道安全门、检修活板门及所配门锁、电气安全装置;井道的底坑、照明、通风等。
②机房和轮滑间。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导向滑轮和曳引机的防护装置、轮槽;机房和轮滑间的通风、照明、温度。
③层门:门扇间隙。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4导向装置和门悬挂装置;动力操纵门的检测;层门锁紧和关闭检查等。
④轿厢、称量装置和对重。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轿门及轿门运动时的保护;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轿门开启;轿顶照明等装置;称量装置;轿厢紧急电源;对重。
⑤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安全钳及限速器。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悬挂绳的安全;各悬挂绳之间的荷载分布;补偿绳和补偿链;导向、复绕、补偿作用的绳轮和链轮;安全钳装置;电气检查;限速器。
⑥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导轨应固定、清洁、无异常;缓冲器应无松动,弹性件和缓冲座无缺损现象;极限开关应动作有效,与轿厢的连接装置无断裂或松弛。
⑦轿厢与电梯井道内表面之间及轿厢与对重之间的间距。
⑧电梯驱动主机。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发动机的轴承、整流子应清洁、无异常、润滑良好:减速器的齿轮、轴承、曳引轮应无异常摩擦,工作时应无异常声音;制动器的轴、运动杆件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磨损,必要时加以润滑,刹车片应无异常磨损,制动器调节正确;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应保持有效。
⑨电气设备与电气安装。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机房与轮滑间内的防护罩,熔断器、接触器、继电接触器、安全电路元件均应保持可靠,更换时,应保持原有的规格或至少保持原有的特性;接触器或继电接触器的触点表面应无锈斑、凹痕及严重燃弧的痕迹;电动机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有效;检查主开关、电线、电缆、照明电路、插座电源的连接和控制。
⑩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优先权。对下列装置的检查维护:电气故障的防护,电梯运行控制,停止装置,紧急报警装置,优先权和信号。
4、具体详见以下内容:
4.1 垂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
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控制柜总闸及极限开关 | 各电器元件齐全无损伤,接线牢固 |
3 | 检查熔断器、熔丝接触情况 | 接点牢固,应无打火现象 |
4 | 急停、安全窗、井底、限位等安全开关 | 接触良好,动作正常、可靠;不准跨接 |
5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6 | 曳引机 | 外观正常,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7 | 减速机 | 运行时应平稳无异常振动; 减速箱油面高度应保持在规定的油位线之内; 减速箱油温不超过85℃ |
8 | 电动机 | 电动机运行中不应有摩擦声、碰撞声或其它杂音,如有异声应停梯检查是否有异物侵入滑动轴承,轴承是否损坏; 电动机油位应在油镜中心附近; 电动机使用时环境温度不应高于40℃,温升不应高于铭牌规定; 电动机轴承窜量不大于4mm |
9 | 制动器 | 抱闸未打开时,闸瓦应抱合紧密,盘车轮不应用手能盘动; 抱闸开闭应灵活、自如,线圈温升不超过60℃ |
10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11 | 制动器间隙 | 动作平稳可靠,不打滑,闸瓦接触面不小于70%; 抱闸打开时,两侧间隙应一致,其四角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应大于0.7mm;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12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13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14 | 限速轮 | 外观清洁,动作灵活,油路通畅; 绳钳口处无异物油污; 轮槽无异常磨损 |
15 | 涨绳轮及安全钳装置 | 外观清洁,油路通畅,转动平稳, 张紧轮毡垫加油; 安全钳各联动机构灵活,钳口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在2-3mm间 |
16 | 选层系统 | 选层器转动及滑动部分清洁及油量充足; 接点清洁,压力适当 |
17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18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9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20 | 钢丝绳 | 张力均匀且无断股 |
2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2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2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2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2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2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27 | 厅、轿门系统 | 厅、轿门正常关闭后,应能接通门锁网络; 安全触板、光电装置功能可靠; |
28 | 厅门、轿门、转动部位及滑道 | 转动部件清洁,转动自如,填加润滑油,上、下滑道杂物清除,上滑道加油,吊门轮、门滑块磨损的及时更换 |
29 | 开关门机构 | 开关门总程清洁,活动及转动部位清洁加油,皮带松紧度适当,不打滑,开门机清除积碳、保洁 |
30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3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3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33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3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3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3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3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3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3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锁后外厅门不应能用手扒开 |
4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41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应符合表A-2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1的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 | 无异常响声,清除表面积尘油垢 |
2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检查联轴节有无损伤 |
3 | 曳引轮 | 各绳槽磨损是否一致,紧固曳引轮各部位螺栓 |
4 | 电动机、发电机组 | 测速系统工作正常,传动系统无损伤; |
5 | 制动器 | 检查电磁铁心与铜套之间的润滑情况; 紧固各连接螺栓;线圈温升不超过60℃ |
6 | 限速系统 | 清除夹绳钳口处异物、油污; 旋转销轴部位加油; 检查限速器轮和张紧轮的轮槽,有无异常磨损; 检查张紧装置及电气开关及动作是否正常 |
7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控制柜、励磁柜 | 检查各各电气元件、仪表,对不灵敏及损坏元件应及时调整更换; 检查机械联锁装置,对动作不可靠的应调整 |
9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10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11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12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13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4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15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6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7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8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9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20 | 安全装置 | 断相保护装置、超速保护装置、机械联锁装置、厅轿门机电联锁装置,急停开关,修检开关、安全窗、限位、极限开关等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清除各安全装置的油垢 |
表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应符合表A-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表A-1及表A-2的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添加轴承润滑油,无松动; 检查修理碳刷刷架、清理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检查钢丝绳断丝与锈蚀的情况,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导靴 | 清洗润滑装置,轴承处加注金属基润滑脂; 紧固导靴螺栓; 滚动轮导靴的滚轮的无异常响声 |
12 | 导轨 | 检查导轨连接板、导轨压板、导轨支架、及焊接部位应无松动无开焊,并紧固各处螺栓 |
13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4 | 开门机 | 转动部位填充润滑脂; 开门电机碳刷磨损超过原长度1/2的应更换; 转动系统可靠无损伤 |
15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6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7 | 极限、限位开关 | 对极限开关做越程试验,越程距离为150~250mm,销轴部位应加注润滑油 |
18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4.2 自动扶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B-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器部件 | 清洁,接线有效 |
2 | 电子板 | 信号功能正常 |
3 | 杂物和垃圾 | 清扫,清洁 |
4 | 设备运行状况 | 正常,没有异响和抖动 |
5 | 主驱动链 | 运转正常 |
6 | 制动机械装置 | 清洁,动作正常 |
7 | 制动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 |
8 | 制动触点 | 工作正常 |
9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无渗油。 |
10 | 电机通风口 | 清洁 |
11 | 检修控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2 | 自动润滑油罐油位 | 油位正常,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
13 | 梳齿板开关 | 工作正常 |
14 | 梳齿板照明 | 照明正常 |
15 |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 | 梳齿板完好无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啮合正常 |
16 | 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 | 工作正常 |
17 | 梯级链张紧开关 | 位置正确,动作正常 |
18 | 梯身上部三角档板 | 有效,无破损 |
19 | 梯级滚轮和梯级导轨 | 工作正常 |
20 | 梯级、踏板与围裙板 | 任一侧水平间隙符合标准 |
21 | 运行方向显示 | 工作正常 |
22 | 扶手带入口处保护开关 | 动作灵活可靠,清除入口处垃圾 |
23 | 扶手带 | 表面无毛刺,无机械损伤,出口入处居中,运行无摩擦 |
24 | 扶手带运行 | 速度正常 |
25 | 扶手护壁板 | 牢固可靠 |
26 | 上下出入口处的照明 | 工作正常 |
27 | 上下出入口和扶梯之间保护栏杆 | 牢固可靠 |
28 | 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 | 齐全、醒目 |
29 | 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 | 清洁,无杂物 |
30 | 自动运行功能 | 工作正常 |
31 | 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应符合表B-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表B-1的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 | 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速度允差为0~+2% |
2 | 梯级链张紧装置 | 工作正常 |
3 | 梯级轴衬 | 润滑有效 |
4 | 梯级链润滑 | 运行工况正常 |
5 | 防灌水保护装置 | 动作可靠(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 |
表B-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应符合表B-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表B-1及表B-2的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制动衬厚度 | 不小于制造单位要求 |
2 | 主驱动链 | 清理表面油污,润滑 |
3 | 主驱动链链条滑块 | 清洁,厚度符合标准 |
4 | 空载向下运行制动距离 | 符合标准 |
5 | 制动器机械装置 | 润滑,工作有效 |
6 | 附加制动器 | 清洁和润滑,功能可靠 |
7 | 减速机润滑油 | 更换,符合制造单位的要求 |
8 | 调整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啮合深度和间隙 | 符合标准 |
9 | 扶手带张紧度张紧弹簧负荷长度 | 符合标准 |
10 | 扶手带速度监控器系统 | 工作正常 |
11 | 梯级踏板加热装置 | 功能正常,温度感应器接线牢固(冬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 |
4.3 消防电梯维护保养应由维保单位按照制造厂家及国家规范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5、 电梯保养方法
5.1 机房
5.1.1曳引机
a、蜗轮蜗杆减速器
(1)减速器油箱内须有足够量的齿轮油,油质应保持纯洁,油温不应超过60℃,第一次加油试用半年应清洗并重新换油一次。
(2)加油步骤:①用一字形螺丝刀打开箱盖,注入煤油,彻底清洗箱体内部,然后将煤油放入准备好盛器内。②注入一定量齿轮油至油窗中位线。
(3)蜗轮减速器的轿架上的滚动轴承用钙基润滑油。
(4)检查曳引机底座的紧固螺栓有否松动现象,如未松动应及时紧固。
(5)当减速器在正常运转下,测量轴承温度,如轴承产生高温度超过80℃,检查轴承有无磨损。应考虑该轴承的调换。
(6)在检查减速器蜗轮和蜗杆的啮合和轴承的情况时,如必须将减速器拆开时,应先将轿厢安置在井道顶部并必须用钢丝绳吊住,再将对重在底坑内撑住,摘去曳引轮上的曳引钢丝绳然后排去减速器内润滑油,用煤油洗净。
(7)当减速器使用年久后,齿的磨损逐渐增大,当齿间侧隙超过1mm 以上,并在工作中产年猛烈的撞击时,应考虑调换蜗轮与蜗杆。
(8)曳引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如重新运行时,要注意蜗杆轴承处及主轴的轴承内是否有齿轮油,并在起动时先加入少量油后再检查是否少油。
(9)蜗轮轴要注意防锈,尤其是轴肩R处绝对不能生锈,以防该处内应力集中而损坏蜗轮轴。
(10)要检查电动机轴线是否与蜗杆轴线在一条水平直线上。
b、制动器
(1)检查闸瓦应当紧密地贴合于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闸瓦应同时离开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不得有局部摩擦,这时在制动轮与闸瓦之间形成的间隙不得大于0.7㎜。
(2)制动器的销轴必须能自动转动并经常用薄油润滑,电磁铁在工作时,碰铁应能自由滑动,无卡住现象。
(3)制动器电磁线圈的接线应无松动现象,线圈外部防短路的绝缘要良好。
(4)闸瓦的衬垫如有油腻等,要拆下清洗,以防打滑。
(5)当闸瓦的衬垫磨损后与制动轮的间隙增大,会使得制动不正常。如发生异常的撞击声时,应调节可动铁心,与闸瓦臂连接的螺母,来补偿磨损掉的厚度,使间隙恢复。
(6)当闸瓦衬垫磨损值超过衬垫厚度2/3时,应及时更换。
(7)制动器弹簧每隔一段时间要调整其弹簧力,使电梯在满载下降时应能提供足够的制动力使轿厢迅速停位,而在满载上升时制动又不能太猛,要平滑地从平层速度过渡到准确停层于欲停楼面上。
c、曳引电动机
(1)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80℃。运转时,如发现温度过高或声音不正常,或有外物侵入,导致滑动环铁不灵活,必须立即进行检查。
(2)电动机与底座连接应紧固,蜗杆轴与电动机轴连接后的不同轴度允许偏差。
刚性连接≤0.02㎜ 弹性连接≤0.1㎜
d、曳引轮
(1)检查曳引轮槽的工作表面是否平滑,检查钢丝绳卧入曳引轮槽内的深度是否一致以衡量每根钢绳的受力是否均匀,把直尺沿轴向紧贴曳引轮外圆面,然后测量槽内钢丝绳顶点至直尺距离,当其差距达到1.5㎜时,应就地重新车削或更换轮缘。
(2)检查曳引轮槽内钢丝绳是否落底并产生打滑现象,当绳槽共同磨损至钢丝绳与槽底的间隙减缩至1㎜时,轮槽需重新本削。绳槽在切口下面的轮缘厚度,大于相应钢丝绳直径。
5.1.2 导向轮
导向传轮、轿顶轮和对重轮的润滑装置应保持完整良好,并应注满钙基润滑脂,每年清洗更换一次。如润滑失效,滑轮心轴被“咬死”将引起严重事故和损坏。
5.1.3限速器
a、限速器上、下部装置的旋转部分至少每半月加油一次,每年清洗换油一次。
b、限速器钢丝绳不允许上油,以防打滑。
c、装有安全开关的限速器要定期检查其能关的可靠性。
5.1.4控制屏、柜
a、用软刷或吹风清除柜内各部件上的积灰,检查电磁开关触头的状态、接触情况、线圈外表的绝缘,以及机械联锁动作的可靠性。
b、检查柜内接线、插子元件有无松动,如有应紧固。
5.2井道
5.2.1导轨和导靴
a、轿厢和对重导轨应每半月时自动润滑装置加一次油。
b、导轨如曾因断油,停驶而致表面锈蚀,或曾因安全钳动作而造成导轨表面损伤,应先修平后再使用。
c、年度检查时,维修保养人员应在轿顶上操作,轿厢以慢速从上至下运动时,对导轨及其导轨联接、压紧件进行检查。首先必须按顺序拧紧全部压板、接头和撑架的螺栓联接,然后再从上至下用特制样板核实导轨的间矩。
d、检查滑动导靴在导轨上滑动所产生摩擦对其衬垫所引起磨损情况,如磨损过甚,间隙过大,轿厢在运动时产生晃动现象,应及时调换。
e、检查导靴时应注意导轨与安全钳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间距,以免导轨磨损后安全钳动作。
5.2.2 井道电缆
a、检查随行电缆的安装状况。有无固定部位松动现象。
b、表面有无损伤和绝缘不良情况,并用软刷扫除插子等处的尘垢。
5.2.3 井道开关和隔磁板
a、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在低速运行轿厢的同时,当轿厢到达上或下端站时,应能不借助操纵装置的作用,自动将轿厢停止(用手触动开关,检查轿厢是否停止),因极限开关动作使电梯停止后应不能再向原方向起动,只能向相反方向开动。
b、检查限位和极限开关时,应先试去尘垢,将盖子开启。核时触点接触的可靠性,弹性触头的压缩裕度,将触头表面的积垢和烧灼部分用细砂布擦清,转动和磨擦部分可有钙基润滑脂润滑。
c、检查井道其它开关,隔磁板的安装情况,有无松动、变形。
5.2.4 曳引钢丝绳
a、电梯安装使用后,由于钢丝绳受到拉伸载荷,每根钢丝绳的长度会不同程度地伸长,造成每根钢丝绳受力不均,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钢丝绳锥套螺栓上的螺母来调节弹簧的张紧度,使每根钢丝绳平均受力。
b、钢丝绳应有适度的间隙,可以降低绳丝之间的摩擦损耗,同时也保护其表面不致锈蚀,钢丝绳内原有油浸麻芯一根,使用时油逐渐外渗,不须再在表面涂油。如使用日久,则油渐告枯竭,就须定时上油,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使钢丝绳表面有能渗透的轻微润滑(手摸有油感即可)。渗油过多时应及时抹去,防止造成打滑情况。
c、检查钢丝绳有无机械拉伤,有无断丝爆股情况,锈蚀和磨损的程序,锥套处是否完好无裂纹和松动现象。
d、当电梯运转一定时期后钢丝绳出现断丝时,必须经常更仔细地检查和注意钢丝的磨损量和断丝数。
e、当钢丝绳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直径的30%以成断丝,数在一个捻距中超共全部单丝数10%时钢丝绳当报废。当钢丝绳上出现断股时,应立即报废,调换新钢丝绳。
5.2.5 补偿链
a、在轿顶慢车开至中间层。能观察到固定平衡链的部位,检查U型环固定螺丝、开口销、平衡链环有无开裂。
b、在底坑观察轿底固定部位,有无松动,如有应紧固。并在运行中观察平衡链有无与井道件碰撞或磨擦。
5.3 层站厅
5.3.1 外召唤、数量
a、查按钮的接触和动作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b、检查楼层显示,是否有缺画、乱码现象,如有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c、检查锁梯、消防开关是否正常。
5.3.2 厅门
a、层门应平整正直,启闭应轻便灵活,无跳动、摇摆和噪声。门滑轮的滚珠轴承和其它摩损部分应定时加薄油润滑。
b、层门门锁应灵活可靠,并定时做好润滑工作。当层门关闭时应不能从外面开启。
c、检查门锁时先清除尘垢,当门关闭时核实活动的锁销在锁壳中啮合的可靠性。检查门触头在锁销的作用下接触的可靠性和裕度,检查触头和导线的连接情况,清除触头的积垢和烧蚀。应绝对消除门锁在和锁销脱离的情况下触头保持接通的可能性。门锁的转动和摩擦部分应予适当的润滑。
d、应检查门锁电气触头在门打开时的绝缘情况。
5.4 轿厢
5.4.1 轿厢内部
a、轿内开关应灵活可靠
b、检查轿内操纵按钮的接触情况。检查钥匙开关,内部通话装置及报警装置,照明及风扇的一关接触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及时修理。
c、检查轿内显示的情况,如有与楼层不符应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d、检查轿厢本身在运动中是否有摆动,振动或由机房传来的噪声。一般来说,导靴的磨损,导轨接头连接不良或导轨歪都将引起轿厢的摆动或振动。
e、检查平层精度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如超出规定值,则应调整平层感应器的上下位置或隔磁板的相对位置。
5.4.2 轿厢外部
a、对驱动轿厢门的电动机轴承应定期加油钙基润滑油,每年清洗一次。
b、传动皮带张力的调整,在使用过程中传动皮带如出现伸长现象引起张力降低而打滑,可以调节电动机的底座调节螺钉使皮带至适当张紧。
c、安全触板动作应灵活可靠,共碰撞力不大于5牛顿。
d、电梯因中途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而停止运行时,在轿厢内能用于将门拔开,其拨力应在200-300牛顿范围内。
e、门导轨每次保养时,应清扫,使门移动轻便灵活运行时无跳动、噪声,吊门滚轮外圈直径磨损3mm时应予以更换,每次应检查连接螺栓并紧固。
f、在轿厢门完全关门,安全开关闭合后,电梯方能行驶。
5.5 底坑
5.5.1 限速器张紧轮
a、限速器的张紧装置应工作正常,绳轮和导向装置的润滑应保持良好,每次加油,每年清洗一次。
b、张紧装置的搭板与断绳开关的接触要良好,必要时可调节其断绳开关附件和绳轮部件。
5.5.2 缓冲器
a、液压缓冲器柱塞不能生锈,应定期加油(液压油必须采用50号机械油)。使用日久后,如发生油量减少现象,应及时补充。
b、加油步骤:用旋具把柱塞封闭盖的盖帽去除,打开油位指示器,排出空气,加入油(加油至置杆的上标记)后马上拧紧盖帽。
6、自动扶梯保养内容及要求
6.1 掌握运行情况
①记录自动扶梯运行情况和故障情况;
②制定自动扶梯维修记录表。
检验标准:
①查阅自动扶梯的故障和修理记录;
②查阅保养记录和工作签证。
6.2 设立必要维修安全措施
①维修保养前,必须先设置安全栏杆和“自动扶梯正在维修禁止使用”的牌子(上下各一);
②维修保养中必要时可切断电源总开关,并在开关上挂上正在维修,禁止合闸的牌子;
③如果检修的梯级已从扶梯上拆下,只允许用“检修盒”以检修速度操作扶梯点动,梯级上不准站人;
④维修保养结束,必须检查扶梯内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和工具。
检验标准:
①要求栏杆及障碍物能醒目并有效地阻止人们进入现场;
②确保自动扶梯在维修保养时不随便启动;③特别是梯路里有人时,可切断电源总开关,必要时可上锁。
6.3 优先处理紧急情况
如遇到因故障而停梯的时候首先排除故障。
6.4 梯路系统保养
①拆掉3只检修梯级;
②观察梯级导轨;
③检查梯级链条及张紧度;
④逐个检查梯级;
⑤察看梯级下陷保护装置;
⑥检查梯级二侧与挡轮间隙。
检验标准:
①运行时平稳,无异常噪声;
②梯级出入梳齿板时能对准中心,梳齿啮入梯槽内深度符合标准;
③检查立杆的距离是否符合标准;
④防偏轮与梯级二侧面的距离必调整到规定距离。
6.5 扶手系统保养
①检查扶手带的出入口;
②检查扶手带的运行速度是否与梯级同步;
③检查扶手带的表面和里面有无明显伤痕和摩擦迹象;
④扶手带的张紧度;
⑤检查扶手带转向端;
⑥检查扶手滑轮群及托辊;
⑦检查扶手带摩擦轮;
⑧扶手带表里的清洁工作。
检验标准:
①观察扶手带上、下运行时,是否在护口中间;
②运行速度与梯级运行之差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
③检查扶手带有无钢丝外露和伤痕来源,并排除之;
④扶手带的张紧度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不符合可以调整;
⑤滑轮群和托辊必须运转自如、平稳、无噪声。摩擦轮的磨损情况。
6.6 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①扶手带断带安全开关;
②裙板安全开关;
③梯级下陷保护开关;
④梯级链断链开关;
⑤超速保护开关;
⑥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
⑦梳齿板安全开关;
⑧主驱动链断链保护开关;
⑨非操作逆转保护开关;
⑩梯级上跳开关;
⑾断错相保护器;
⑿热过载保护器。
检验标准:
①每只安全开关必须性能可靠,灵敏,开关自如;
②开关与档块的距离符合本企业产品要求。
6.7 保养调整传动部件
①减速机的运行状态检查;
②制动器的保养,适当调节制动弹簧确保制动力矩;
③链轮的检查;
④主传动链检查;
⑤扶手传动链的保养。
检验标准:
①减速机是否平稳;
②有无异常噪声;
③制动器的闸瓦带磨损度检查;
④主动链轮和被动轮的磨损;
⑤主动传动链的张紧度;
⑥插销是否齐全,有无脱落;
⑦扶手传动链的张紧是否符合各企业的标准。
6.8 护壁板、内外盖板、围裙板的清洁工作
①扶手支架清洁无污;
②护壁板光洁明亮,可用洗洁精喷后用干布擦净;
③内外盖板接缝平整,没有间隙;
④围裙板。
检验标准:
①无垃圾、无油垢、无积尘;
②上、下端部安全标签完整无损;
③盖板接缝处无明显台阶。
6.9 检查控制照明系统
①上下钥匙开关;
②上下急停开关;
③检修盒及上下检修插座;
④照明控制开关;
⑤检修照明灯;
⑥扶手照明及梯级间隙照明。
检验标准:
①钥匙开关的方向与运行方向一致;
②急停开关有效;
③检修开关使用时必须能与钥匙开关互锁;
④灯管、灯泡罩壳无破损现象。
6.10 梯路的清洁工作
①在拆掉的3个检修梯级空挡,做导轨的清洁工作;
②用棉布揩主副导轨,如有垃圾或硬垢用铲刀刮铲。
检验标准:
①梯级主副轮在导轨上行迹时无噪声、无跳动;
②导轨上清洁、无油垢。
6.11 梯级的清洁工作和整体检查
①梯级的踏板和圆弧板处无油垢、灰尘;
②梯级的齿槽完整无损;
③梯级的滑块厚度符合标准;
④梯级主副轮完整、无损,运行平稳。
检验标准:
①梯级必须完好无损,清洁无污;
②梯级主副轮外径及轴承必须符合本企业标准、无噪声;
③梯级滑块磨损度符合标准。
6.12 上、下机房的清洁工作
①上、下机房不得放置与自动扶梯无关的物品;
②所有机器、控制箱柜清洁无污,无积水、积油、积灰;
③线路清晰、捆扎牢固,没有与运行、旋转部件发生摩擦现象。
检验标准:
①上、下机房、盖板、前沿板槽沟内均清洁无油垢;
②行线、无断线、脱线 、脱皮。
6.13 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
①减速箱的润滑油液面检查;
②加油装置的检查;
③梯级链、驱动链、扶手驱动链的润滑油补充;
④梯级滑块与围裙板之间的润滑;
⑤所有转动、活动部位、易锈部位的注油工作。
检验标准:
①要求所加的润滑油标号准确、油质优良、油量合适;
②电机、减速箱运转无噪声、无异常发热;
③所有传动链的销轴和滚珠部位均保持有适当润滑油;
④梯级滑块与围裙板无摩擦噪声,有黄油润滑;
⑤转动、活动部位如制动臂、销轴、螺钉部位均无生锈、干枯缺油现象。
6.14 结束收尾工作
①装上3只检修梯级;
②试运转;
③盖好上、下前沿盖板;
④填写保养记录和自动扶梯保养周期表;
⑤交甲方单位使用,并办理签收手续。
检验标准:
①交付完整、清洁、功能齐全的自动扶梯;
②表格填写清楚,保养人、接受人均有签名,接收无误。
附:①自动扶梯必须有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维护保养。
②保养周期半月一次。
③保养工作主要为:
a. 擦拭机件、电气元件;
b. 检查各机电零件的工作情况;
c.对各需润滑部件进行加油。
三、维保技术要求
1、 中标单位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安全故障的及时解除及维修等。
2、 维保作业人员要求
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同时维修保养人员应充分了解所维修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能以必要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应经过中标单位的培训,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上岗。
1)应掌握中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经过中标人的各级安全教育。
3)应掌握国家标准及企业工艺规范。
4)应掌握电工、钳工的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照明装置的安装和维修知识。
5)应掌握电动机的运行原理,并会正确地排除使用运行中的故障。
6)了解变压器的结构和懂得变压器的运行原理,并掌握三相变压器的联结方法和运行中的维护。
7)掌握接地装置的安装、质量检查和维修。
8)了解常用低压电器的结构、原理,并会排除低压电器的常见故障。
9)掌握电气控制线路和电力拖动的各种基本环节,并善于分析,排除故障。
10)掌握晶闸管的原理和简易测试方法,晶闸管主回路和其触发电路的原理,晶闸管理说明调试和维修。
11)懂得逻辑代数的运算法则以及基本逻辑元件的作用和原理。
12)懂得晶体管脉冲电路和数字集成电路的原理和应用。
13)懂得微型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2.1维护人员对每台电梯应设立维保档案,并记录维护内容调整原因和情况,当电梯发生故障而修理时,还要记录发生故障时的负载情况,轿厢位置,发生故障的经过时间,因故障而造成的停止运行时间,有无人员受伤害,故障原因,修理情况等。
2.2 备件更换要求
2.2.1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在维保设备市场可供应情况下正常使用损坏的部件及保持维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2.2.2 涉及到电梯维修的事项(需由采购人承担配件费用),中标单位负责以书面报告形式至采购人并附检验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需更换维修配件材料清单及报价(主要配件须为电梯原厂配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更换及维修工作,中标单位更换下来的配件须移交采购人保管。中标单位在维修时,若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维修材料报价过高,采购人有权利进行市场询价,最终价格取询价价格与中标单位报价中的较低者。
2.2.3 中标单位进场维保后,针对易损易耗件需进行提前储备并按采购人要求存放在现场指定房间内。电梯因配件故障在拆除送修期间,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备件满足电梯正常运行。
2.3 其它要求
2.3.1电梯保养维修期间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保养不能影响正常工作时间的使用。电梯暂停使用期间,中标单位需做好告知义务。
2.3.2 中标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3.3 因中标单位未履行合同规定条款,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2.3.4 中标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赴现场处理故障或未按计划保养电梯,造成电梯停机以及人员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无偿负责修复电梯;
2.3.5 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采购人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
2.3.6 中标单位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3.7 中标单位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等突发性较大事故,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0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中标单位电梯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如中标单位未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赶至现场、或出现维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或采购人接到电梯使用人投诉电梯颤动异常、电梯下滑等电梯使用失灵的投诉事件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中标单位1000元作为违约金,服务期内累计违约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3.8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中标单位需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3 日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2.3.9 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中标单位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2.3.10 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作业时,每台电梯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3.11现场电梯出现故障停运,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组织抢修。
2.3.12 根据采购人的故障统计记录,中标单位每季度提出一次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3.13 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2.3.14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2.3.15 中标单位人员配备要求:在接到采购人有展销会、重大会议以及其他活动的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驻点,待采购人通知活动结束后技术人员方可以离场。
2.3.16 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在维保设备市场可供应情况下正常使用损坏的部件及保持维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其中人工费(含小修、中修、大修)、安装费、辅材费、由中标单位承担的材料费以及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必备的齿轮油、主机专用油等维护保养用品和清洁用品,维修维保所需机械费、吊机费,检测费、调试费、运输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即除由甲方必须承担的材料费和年检费外,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3.17 主要配件须为电梯原厂配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18 中标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竞价文件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中标单位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单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采购人。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3.19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中标单位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2.3.20 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电梯复检全额费用。
2.3.21 未经采购人同意,非中标单位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的,一经发现,中标单位单次须缴纳1000元违约金给采购人。
2.3.22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挂靠或联合单位投标竞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级:可安装改造维修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
五、报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综合总报价法/总价包干法,竞价人本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维修维保工作中产生的:小修、中修、大修的人工费、安装费、机械费、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单件、单个零部件或设备费用以及日常维保工作中所使用的润滑油、维护保养用品和清洁用品等、维修维保所需机械费、吊机费、检测费、调试费、运输费、保险、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即除由采购方必须承担的材料费外,其他所有费用)。
备注:竞价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维保起始时点的时间跨度期间及中标服务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涨价因素及设备的磨损折旧因素,并体现到竞价报价中,一经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2、由中标单位承担的配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及其他单个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配件、零件、设备等。
序号 | 部位 | 名称 | 序号 | 部位 | 名称 |
1 | 底坑 | 集油盒 | 51 | 轿顶 | 安全窗 |
2 | 底坑 | 急停开关 | 52 | 轿顶 | 安全窗开关 |
3 | 底坑 | 缓冲器开关 | 53 | 轿顶 | 换气扇 |
4 | 底坑 | 涨紧轮开关 | 54 | 轿顶 | 减速烟杆 |
5 | 底坑 | 涨紧装置 | 55 | 轿顶 | 安全销 |
6 | 底坑 | 五方对讲话机 | 56 | 轿顶 | 安全销开关 |
7 | 底坑 | 补偿链导向装置 | 57 | 轿顶 | 极限开关 |
8 | 底坑 | 底坑照明与插座 | 58 | 轿顶 | 轿顶照明 |
9 | 底坑 | 爬梯 | 59 | 井道 | 井道照明 |
10 | 底坑 | 对重护板 | 60 | 井道 | 井道照明线路 |
11 | 底坑 | 缓冲器 | 61 | 井道 | 双控开关 |
12 | 轿底 | 轿底称重装置 | 62 | 井道 | 导轨 |
13 | 轿底 | 安全钳拉杆 | 63 | 井道 | 极限撞弓 |
14 | 轿底 | 安全钳开关 | 64 | 井道 | 平层磁条 |
15 | 轿底 | 反绳轮 | 65 | 井道 | 减速磁条 |
16 | 轿底 | 挡绳装置 | 66 | 井道 | 电源模块 |
17 | 轿底 | 导靴 | 67 | 井道 | 安全回路线路 |
18 | 轿厢 | 按钮(内呼、开关门、警铃) | 68 | 井道 | 门锁回路线路 |
19 | 轿厢 | 显示板 | 69 | 井道 | 井道通讯板 |
20 | 轿厢 | 按钮控制板(3种) | 70 | 井道 | 随行电缆 |
21 | 轿厢 | 按钮板 | 71 | 井道 | 外护板连接线 |
22 | 轿厢 | 开关门显示板 | 72 | 井道 | 消防连接线 |
23 | 轿厢 | 应急照明 | 73 | 井道 | 导轨支架 |
24 | 轿厢 | 轿厢天花板 | 74 | 井道 | 编码器 |
25 | 轿厢 | 司机锁 | 75 | 井道 | 井道通讯连接线 |
26 | 轿厢 | 轿厢照明 | 76 | 厅外 | 外呼显示板 |
27 | 轿厢 | 轿内基板按钮控制板 | 77 | 厅外 | 外呼按钮 |
28 | 门区 | 轿门门挂板(包括滑轮) | 78 | 厅外 | 外呼板框架 |
29 | 门区 | 轿门滑块装置 | 79 | 厅外 | 消防开关盒 |
30 | 门区 | 轿门自锁装置 | 80 | 厅外 | 锁梯锁 |
31 | 门区 | 轿门同步装置 | 81 | 机房 | 限速器开关 |
32 | 门区 | 轿门主副触点 | 82 | 机房 | 绳头装置 |
33 | 门区 | 门刀 | 83 | 机房 | 手动松闸装置 |
34 | 门区 | 厅门挂板(包括滑块) | 84 | 机房 | RDF操作盒 |
35 | 门区 | 厅门滑块装置 | 85 | 机房 | 接触器 |
36 | 门区 | 厅门门锁装置 | 86 | 机房 | 抱闸模块 |
37 | 门区 | 厅门同步装置 | 87 | 机房 | 数据储存模块 |
38 | 门区 | 三角钥匙开锁装置 | 88 | 机房 | 缺相保护器 |
39 | 门区 | 厅门主副触点 | 89 | 机房 | 380V和220V电源开关 |
40 | 门区 | 厅门自闭装置 | 90 | 机房 | 驱动(变频器) |
41 | 门区 | 门机皮带 | 91 | 机房 | 主板 |
42 | 门区 | 门机皮带导向轮 | 92 | 机房 | 安全回路板 |
43 | 门区 | 光幕支架 | 93 | 机房 | 电源板 |
44 | 门区 | 厅门门板 | 94 | 机房 | 消防板 |
45 | 轿顶 | 轿顶板 | 95 | 机房 | 群控板 |
46 | 轿顶 | 检修盒 | 96 | 机房 | 群控附加板 |
47 | 轿顶 | 平层烟杆 | 97 | 门区 | 光幕 |
48 | 轿顶 | 油杯 | 98 | 机房 | 限速器 |
49 | 轿顶 | 导靴 | 99 | 机房 | 测速器 |
50 | 轿顶 | 轿顶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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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控制价:陆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竞价人须知
1、在维保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因竞价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工伤等意外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须在进场提供电梯维保服务前,应向采购人提供高于2000元材料的详细清单报价表。维修时,若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清单报价表中的维修材料报价过高,采购人有权利进行市场询价,最终价格取询价价格与中标单位报价中的较低者。
3、电梯设备现状交付至中标人进行维保,进场后中标人须派驻专业人员集中对采购人设备现状进行系统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和维修方案(查验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维保费用中),待采购人确认后可由中标人进行维修,单件、单个零部件或设备费用高于2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费价格过高,采购人有权进行市场询价,自行采购);中标人对同产品进行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可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并支付相关材料费用;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各小区问题排查、维修和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后正式进行维保工作。竞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七、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竞价的维保合同期限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9月2日,项目具体维保起始时点以现场双方办理交接时点为准。合同签定时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
1、本维保合同终止且中标单位在维护保养期间未造成因中标单位原因带来的设备运行故障、重大设备损毁、人员乘梯伤亡事件的,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
2.1 维保费用支付:季度付款,每次支付相应月份90%部分作为维保费(中标单位须直接缴纳当月产生的违约金,或是直接从维保费中扣除),中标单位在申请维保费时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流程所需资料,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审核拨付。剩余10%为考核费,服务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月平均成绩结算,考核平均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支付考核费,得分70-80分,支付一半,80分以上全额支付。
2.2 维保费中包含出具特检中心要求的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调试报告及限速器调试所需费用,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负责相关报检工作。
2.3 由业主方每月随机抽查对中标单位考核,电梯维保考核表详见附件一。
八、违约扣款
1、 电梯维保考核由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的维保内容及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以违约金方式兑现,如未按时缴纳将从维保费用内直接扣除,与维保费用支付直接挂钩,电梯维保处罚单见附件二。
2、 维保考核标准
2.1 中标单位应提前制定维保计划并报采购人审核后执行,未及时制定并提报的,发现一次,乙方需交违约金500元。
2.2 根据国家标准,电梯维保周期应不大于15天,经招标单位检查发现实际维保周期大于15天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需交违约金500元。
2.3 中标单位在维保过程中,未按规范执行维保标准,有漏项情况的,或未放置维保安全提示牌,每次每发现一项,乙方需交违约金500元。
2.4 中标单位在维保期间,未予现场电梯安全员配合,无维保照片、无工作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需交违约金200元。
2.5 维保期间对应发现的电梯设备问题或影响电梯运行的问题,未向采购人提示或通知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需交违约金500元。
2.6 电梯发生故障或因人为原因,中标单位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及时按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处理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需交违约金1000元/次。
九、竞价信息
(一)竞价时间和地点
竞价时间2020年 3月 2日 15点,竞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竞价地点并签到,否则不接受其报价。
竞价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1楼,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竞价规则
1、竞价单位数量:每个标需满足至少三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方可开始竞价。
2、竞价方式及流程:竞价方的报价采取现场多轮报价竞价方式,即竞价方第一轮报价后现场公开所有竞价方报价,若有一家及以上竞价方自愿二次报价的,所有竞价方须进行二次报价,依次类推,直至竞价会当场所有竞价方不再重新报价,以最后一轮所有竞价方的报价公开结果为最终报价依据,报价从低到高的两名竞价方依次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3、如第一候选人放弃竞得资格或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甲方签订合同,则取消第一候选人竞得资格;此时第二候选人自动转为竞得方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第二候选人的最终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第二候选人仍然放弃竞得资格或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取消第二候选人竞得资格,此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价。
4、任一竞价方的任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竞价上限,且任一轮报价均应在上一轮报价基础上实行降报价,每轮报价降额度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单要求现场填写并提交,现场签章确认报价单。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德朝
联系电话:0553-2882030 15395300841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附件一:
电梯维保考核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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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员(考核人): 项目经理(监督人): 年 月 日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扣分事由) |
1 | 维保单位提前制定将下一季度完整的保养计划提交给现场物业,并协助物业粘贴到每台电梯轿厢内 | 5 | 未按时间提交电梯保养计划每发现一次扣1分,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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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保单位在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机房、井道、底坑等位置存在非维保单位承担问题及时告知现场物业,并配合维修整改 | 6 | 发现一次未通知物业扣2分;不配合扣6分, 每月扣满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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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按照特检中心统一保养表项目单上的保养周期和条例对项目所有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及设备检查,有每台电梯的保养影像资料和保养记录物业确认签字表单 | 10 | 每台电梯缺一项扣1分,全缺的此项分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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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等突发性较大事故,维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0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 | 6 | 超时到达现场扣2分,救援超时扣2分,另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每月扣满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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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梯发生非困人故障,维保单位驻点人员接到现场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确认故障情况并实施抢修 | 6 | 发现一次故障维修不及时扣2分,另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每月扣满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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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般电梯故障做到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电梯维保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 6 | 违反一项扣3分, 每月扣满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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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台电梯机房保持无尘化管理,各线路整齐排线,控制柜内电路板、继电器、开关等精密零部件做到无尘无蜘蛛网 | 10 | 发现一次扣1分, 每月扣满1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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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台电梯底坑做到定期清理无垃圾,轨道根部无油污堆积 | 5 | 发现一次扣1分,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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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台电梯机房窗户雷雨等恶劣天及时关闭,发现渗水等问题及时清理并检查排除隐患,机房门做到人走锁闭 | 6 | 发现一次未及时处理通知扣2分, 每月扣满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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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已发现电梯故障原因做到小零件及时更换,大零件及时订货,避免凑合使用导致电梯频繁故障 | 10 | 每发现一次扣2分, 每月扣满1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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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电梯时做到礼貌接待,有问必答,主动配合现场物业完成检查工作 | 5 | 违反一次扣1分,拒绝配合全扣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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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跟踪每台电梯年检有效周期,及时做好备检工作,及时报检并配合特检中心取得电梯合格报告 | 10 | 因备检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台年检不合格电梯扣2分 每月扣满1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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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及时更新每台电梯轿厢内粘贴的合格标志,人为损坏脱落的及时更换 | 5 | 发现一次未及时更换的扣1分,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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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配合电梯管理员及时更新一梯一档,并定期向市场监督所报备电梯档案 | 5 | 违反一次扣1分,拒绝配合全扣,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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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严格按照电梯管理员要求配合项目现场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 5 | 违反一次扣1分,拒绝配合全扣, 每月扣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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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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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电梯维保单位质量考核表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70-80分支付一半,低于70分不合格,扣除全部考核费用。(每月维保费用的10%为考核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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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单位代表确认签字: |
| 安全运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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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电梯维保处罚单 | |||
编号: | |||
受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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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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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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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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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罚单位签收 | (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本处罚单一式二份,电梯维保单位一份,物管公司存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