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宜居公租房项目电梯维保招标(二包)(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AHYG-YJ-20180040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6日
采购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森林楼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业广场主楼A903
成交金额: 2800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幼民 周红艳 赵峥嵘 金文 徐礼英
采购人名称: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楼5层523室
联系人:王梦娇
联系方式:0553-288203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7730336560
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 /
公告期限:2018年09月01日至2018年09月05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5楼509办公室 ,联系电话: 1773033656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及理由:
1、 废标单位:芜湖旷世机电设备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废标理由:投标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投标文件未分正、副本。处理意见:废标。
2、 废标单位:长城电梯集团安徽机电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投标函中保证20个日历天供货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31日